本港訊 (記者 周亮)日前,記者從州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獲悉,為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增強立法民主性,推進制度創新,改進立法工作,州人大常委會決定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立法項目建議。
一、征集期限:此次征集立法項目建議工作自2009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二、征集方式:立法項目建議可以通過信件、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寄出或電話告知州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也可以登錄州人大常委會網站(www.qdnrd.gov.cn),提出立法項目建議。
三、立法建議要求:立法項目應當符合州人民代表大會立法的權限,凡涉及國家專屬立法權的國家主權、國家機構、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罰、公民政治權利的強制措施和處罰、民事基本制度、訴訟和仲裁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和財政、稅收、海關、金融、外貿基本制度等事項,不屬于征集范圍。
歡迎我州各級國家機關、各政黨、各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以及公民個人踴躍提出屬于我州立法權限范圍內的立法項目,特別是關系經濟發展與民生方面的立法項目建議,同時也歡迎州外各界人士建言獻策。
聯系電話:0855-8223772 8221673(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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