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記者 楊懿)記者日前從我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2009年6月起,全州將實施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從而解決城鎮在校學生、兒童和城鎮非從業成年居民的醫療保障問題。
據介紹,參加城鎮居民醫保須具有黔東南州城鎮戶籍且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居民(包括在校學生),都可以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無繳費能力的困難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可以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規劃區內的失地農民;在城區穩定生活的農場務工人員和隨住的家屬,城區學校就讀的農村戶籍學生,也可以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另外,政府還為參保居民建立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在校學生、18周歲以下參保居民,個人每年再繳納40元,其他居民每年再繳納60元,當參保居民發生大病,醫療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時,由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最高可支付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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