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特約記者 唐光新)日前,公安部對嚴厲整治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專項行動中成績突出的102個先進集體和206名先進個人予以通報表揚,黎平縣交警大隊獲“先進集體”,該隊副大隊長陳家華獲“先進個人”稱號。
2009年8月10日至12月31日,黎平縣交警大隊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精心組織,依法嚴格查處酒后駕駛違法行為,認真做好整治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大力組織開展嚴厲整治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取得顯著成效。
在此期間,全縣共出動警力1060人次,警車158臺次,設置執勤點6個,投入酒精測試儀3臺,處罰各類違法行為2462起,其中酒后駕駛15起,并依法行政拘留無證駕駛、醉酒駕駛人員16人,醉酒駕駛拘留率達100%;共暫扣機動車駕駛證142本,暫扣車輛226輛;組織安全教育學習9場次,懸掛條幅50幅、擺放展板50塊,播放宣傳片21場次,發放《致駕駛人的一封信》宣傳資料8000余份,受教育人數100000余人。酒后駕駛專項行動的開展積極地肅清存在的安全隱患,有力的震攝了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轄區交通環境明顯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