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特約記者 唐光新) 素有酒鄉之稱的黔東南,從5月1日開始將從嚴整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據悉,3月25日,黔東南州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五部門,聯合發布20萬份通告張貼在村寨、車站、社區。通告規定:
凡機動車駕駛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的,除按法律規定進行處罰外,一律強制學習法律知識一個月,考試合格者才能領取駕駛證。
一年之內,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凡為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說情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罰。
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國家公務員、干部職工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律從重處罰并給予紀律處分。
法院、檢察院、安全局的政法干警(包括政法系統工勤人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律參照公安部“五條禁令”執行。
副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罰后,一律在州內新聞媒體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