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黔東南政府網消息 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是國務院、省人民政府的剛性目標任務。為支持高載能企業實施技改升級,2010年8月13日我州出臺了《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高載能資源深加工企業技改升級工作的意見》(黔東南府發[2010]22號)。
根據文件要求,全州生產工業硅、硅錳合金、高炭鉻鐵等企業凡未達到12500KVA以上的礦熱爐應納入技改升級的范圍,2010年11月初開始實施技改,至2011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技改升級任務。
文件規定,對技改升級的高載能資源深加工企業給予優惠政策:一是鼓勵縣市(區)利用民族地區轉移支付“增消兩稅”增量在2000萬元以內全額返還政策,將“增消兩稅”增量形成的財力用于支持高載能資源深加工企業技改升級。二是對單臺技改達到12500KVA容量的礦熱爐,州級超調200萬元;對單臺技改后達到25000KVA容量的礦熱爐,州級財政超調400萬元。三是對各金融機構實行存貸掛鉤,由政府協調金融部門對高載能資源深加工企業技改升級給予貸款支持。四是對已落實貸款銀行和反擔保意見的企業、項目貸款由州信元擔保公司公司給予承擔20%風險賠償的政策優惠。五是高載能資源深加工企業技改完成并投產后,在投產一定時期內給予相應的獎勵。六是對進入園區技改的高載能資源深加工企業給予在土地使用、用電保障、金融信貸、行政性收費、環保服務、交通運輸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文件同時明確規定,凡逾期不完成技改升級的企業,不再享受技改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