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住外國人員首次列入普查對象(資料圖片)
本港訊 (記者 楊驥)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正在開展中,我州也順利完成了準備階段的工作。人口普查中,公民應提供什么資料?公民的收入及財產等情況需不需要提供?公民的信息會不會在普查中外泄?信息外泄了公民應該怎么辦?這是在人口普查中公民們普遍關心的問題,17日,記者就這些問題采訪了負責我州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州統計局副局長龍衛軍。
記者:請問龍副局長,我州目前的人口普查工作進行的怎樣?
龍衛軍:我州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于去年8月份啟動,目前第一階段的工作基本結束了。按照州第六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的工作計劃,我州第六次人口普查共分四個階段進行,去年8月份到今年10月份為準備階段,今年11月1日到11月10為登記階段的工作,12月份到明年的3月份為人口普查的數據處理工作,第四階段----人口普查數據發布及開發利用階段的工作,將從2011年下半年開始,到2012年上半年結束,這階段的工作需要1年的時間。
按照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州第六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和個相關部門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建立了各級人口普查機構,制定了人口普查工作計劃,籌借了普查經費和各項普查物資,劃分普查區域,應該說,第一階段的工作已經基本完成。
記者:這次全國人口普查較以往有什么不同?普查對象都有哪些?普查的標準時點是什么?
龍衛軍:這次人口普查增加了長期居住在我國海關境內的港澳臺人員和外國人員為普查對象,在長表中增加了60歲以上人員的健康狀況欄,還首次發布《全國人口普查條例》,這是與前5次人口普查最大的不同之處。
按照《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定,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對象是居住在我國海關境內的自然人,海關境內指的是中國大陸,首次把長期居住在中國大陸境內的港澳臺人員和外國人增加為普查對象,也包括在中國大陸短暫停留的中國公民,但不包括在中國大陸短期停留、旅游、開會、出差等人員。
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仍然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11月1日零時。因為人口數據每天都在變化,每天都有人出生、死亡、遷進、遷出,每時每刻都在變化著,所以人口數據必須確定一個時點,把這個時點存活人數記錄起來,這個時點就是標準時點。
記者:這次人口普查是否涉及到公民的財產和收入等方面的問題,是否涉及民生指標?
龍衛軍:財產方面的話涉及到住房建筑物的面積、類型、結構,住房的各種設施狀況,住房的來源等,但沒有涉及到公民的收入方面。民生指標主要涉及到公民的受教育情況,就業狀況,生育狀況,婚姻狀況,以及老年人的健康狀況等方面。
記者:我州人口普查機構是如何針對流動人口普查的?
龍衛軍:我州人口流動頻繁,人戶分離現象多,工作人員在普查過程中容易出現漏登等問題,針對這個問題,我州人口普查機構一方面利用戶籍資料,按照普查區域范圍進行整理,通過戶口整頓更好地摸清流動人口、人戶分離、未上戶口、未銷戶口的狀況和鎖定普查對象;另一方面,對重點區域和重點人群進行重點訪查。
記者:人口普查是一個國家的大事,每個人的情況都要如實記錄,這樣,部分公民就有這樣的擔心:我的資料信息會不會在普查中外泄?如果外泄了,我該怎么辦?
龍衛軍:針對公民擔心信息外泄的問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定:人口普查對象提供的資料應當依法予以保密,單個人口普查對象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泄露和提供,不得作為對人口普查對象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普查對象的信息如在普查過程中被普查人員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被泄露對象可以依法追究泄露者或者泄露單位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