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記者 楊驥 攝影報道)11月16日,我州召開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新聞發布會,記者在會上獲悉,今年年底,我州將率先在111所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醫療制度。
據介紹,率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111所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指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中心)分布在凱里、丹寨、麻江、黃平、施秉、岑鞏、三穗、從江、雷山、臺江10個縣市,實施該制度后,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藥品和省級增補的非目錄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這樣將大大降低群眾的用藥開支,解決了群眾“看病貴”的難題。
此外,從今年8月份開始,我州已實現了政府辦醫療機構基本藥物省級網絡平臺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的制度,為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醫療制度奠定了基礎。
另悉,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對基本藥物目錄制定、生產供應、采購配送、價格管理、支付報銷、質量監管、監測評價等多個環節實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國家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降低個人自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