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賈靜雯與丈夫孫志浩的離婚及女兒監護官司,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今天(7月12日)上午進行第三次開庭審理,賈靜雯與孫志浩均親自出庭。對于兩人財產部分,聘金、贍養費,孫家不愿再追討,而賈靜雯也愿將上海房產的一半,還給孫家。
孫志浩走出法庭。
賈靜雯接受訪問。
網易娛樂7月12日報道 (臺灣報道組 蔡世偉報道)藝人賈靜雯與丈夫孫志浩的離婚及女兒監護官司,今天(7月12日)上午進行第三次開庭審理,兩人皆簽字同意離婚,梧桐妹的監護權則擇日再開庭宣布。
藝人賈靜雯與丈夫孫志浩的離婚及女兒監護官司,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今天(7月12日)上午進行第三次開庭審理,賈靜雯與孫志浩均親自出庭。經過2個小時后結束,兩人皆簽字同意離婚,步出法庭時,賈靜雯眼眶泛紅,孫志浩則是表情嚴肅,兩人對媒體的詢問都未發表任何意見。此前,孫志浩提出夫妻剩余財產分配訴訟,要求女方付出2600萬元新臺幣。今日根據雙方律師透露,對于財產部分,雙方都是相當干脆,關于聘金、贍養費,孫家不愿再追討,而賈靜雯也愿將上海房產的一半,還給孫家。孫志浩父母還親自到場,但因執意要進入法庭旁聽,引起賈靜雯律師強烈抗議,最后兩老被請出庭外。
今天的庭訊仍以離婚案為開庭重點,至于女兒“梧桐妹”監護權部分,須等臺灣的社會局的訪視報告呈交法院后,再由法官決定是否開庭。賈靜雯、孫志浩兩人為了爭取“梧桐妹”的監護權,在6月間分別幫女兒慶生,以期在法官面前能獲得良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