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兩位普通影迷認為影院在電影之前播放其所不愿看但又無法不看的商業廣告,屬于強迫交易,損害了其權益,于是將深圳百老匯影院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并請求法院判令影院方賠償其精神損害賠償金各人民幣1元。此案昨日在福田區法院開庭審理。
貼片廣告已成詬病
南方日報10月12日報道 去影院看電影《唐山大地震》,到了放映時間后,又播放了長達近20分鐘的貼片廣告才正式放映電影正片,認為影院在電影之前播放其所不愿看但又無法不看的商業廣告,屬于強迫交易,損害了其權益,于是深圳的兩位普通影迷將深圳百老匯影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百老匯影院)告上了法庭,除要求影院書面道歉、退還購買影票的票款外,他們還請求法院判令影院方賠償其精神損害賠償金各人民幣1元。此案昨日在福田區法院開庭審理。
發起這場訴訟的原告王霞、許劍是兩位影迷。他們告訴記者,今年7月24日,他們到位于福華路購物公園二樓的深圳百老匯影院購買了兩張當天上午11時30分放映的《唐山大地震》的電影票。11時25分,觀眾開始進入放映大廳,一進場,在電影正式放映前,影院就開始播放廣告。11時30分,放映廳的燈準時熄了,電影按照票面時間開始放映了。但屏幕里看到的卻是好幾部影片的預告片,預告片一部接著一部,一共是10分鐘時間。另外還有5分鐘時間,播放的是汽車、飲料等種類的商業廣告。王霞稱,廣告期間他們曾找到影院工作人員要求停止播放廣告并立即放映電影,但未得到解決,影院直到11時50分才開始放映電影正片。
之后,王霞、許劍一紙訴狀將涉事的深圳百老匯影院告上福田區法院。他們在起訴書中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深圳百老匯影院未按電影票所示時間放映電影正片,并在電影之前播放其所不愿看但又無法不看的商業廣告,屬強迫交易,侵害了其作為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引起其精神上的不愉快,影響了觀影活動帶給其的精神享受。
他們請求法院判令百老匯影院向其書面道歉,并且退還購買電影票款共計人民幣80元,此外還請求判令百老匯影院賠償其精神損害賠償金各人民幣1元(以支票形式支付),并且停止在電影票面所示時間放映廣告的行為。
昨日有很多市民前來旁聽該案。法庭上,被告方深圳百老匯影院方進行了辯駁,其主要觀點是,投放廣告是院線(片方)的行為,直接拷貝在電影里的,電影院無法刪減。庭審進行了一個半小時,因雙方都表示不愿意接受調解,法官遂宣布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