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騰訊體育訊 香港媒體13日報道,曾代表香港出戰亞運的劃艇女將陳學殷,涉嫌以性愛片段勒索富商男友X先生300萬一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官押后至本月三十一日宣判。控方認為,陳學殷的勒索行為非其所言的沖動導致,而是明知故犯。
控方表示,陳學殷在寫給X先生的信件中,清楚寫明勒索金額等數據,顯示她有計劃及有明顯勒索意圖;加之信件在一日后才寄出,因此并非其沖動的決定。控方又指,被告認識X先生之后,每次見面都接受X先生的錢,認為被告清楚知道兩人的關系是基于金錢。而X先生在警員陪同下與陳學殷見面當日,當警員指X先生未能提供三百萬元,陳學殷先問對方的身份是律師抑或警員,顯示她知道自己犯法。
辯方律師則指,陳學殷行為愚蠢,寫信給X先生,上半部份都是要求對方解釋關系及與對方見面,最后才要求要錢;而且所寫的戶口號碼刻意寫漏一個數字,顯示她沒想過要錢。陳學殷被捕當日,兩人見面前曾通電話十四分鐘,其間并無提及要錢;而以前X先生每次給她錢,她都有拒絕。
現年二十七歲的陳學殷此前曾在法庭上辯稱,曾經與X先生兩度發生性關系,每次獲得兩千元。其后X先生再要求有親密行為時,她拒絕了,她稱自己不是妓女,于是X先生給予她一千元打發她離開。陳學殷說,當時感到很憤怒,認為X早前答應照顧和幫助她,是欺騙她,因此不停致電及寫信,希望雙方見面,解釋清楚關系,但從沒想過勒索錢財。
與此同時,自案件開審以來,由于富商X先生多次試圖避免出庭,而案件又引起公眾關注,故X先生的身份一直吸引公眾注意,更有不少網民在討論區冒著可能犯上藐視法庭罪的危險,討論富商X的真正身份或其案件,但大都被討論區管理員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