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摔跤冠軍張家強被判20年有期徒刑(資料圖)
揚子晚報訊 11日,松原市寧江區人民法院對以張家強為首的涉黑團伙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張家強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奸罪、敲詐勒索罪等7項罪名,數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75.5萬元。
11日,松原市寧江區人民法院對張家強涉黑團伙進行了公開宣判,約有近百名旁聽者出席。據了解,該案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長達262頁,審判長宣讀了近3個小時。
法院一審做出判決,被告人張家強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5萬元;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70萬元;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數罪并罰,法院決定對被告人張家強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75.5萬元。
張家強,綽號“強哥”,曾在吉林省體工隊專攻摔跤項目并兩獲全國摔跤冠軍,他自2000年以來長期糾集刑滿釋放人員等組成黑惡勢力團伙,在松原市為非作歹、欺壓百姓。2009年10月14日晚,省公安廳、松原市公安局聯合行動,在武警松原支隊的配合下將犯罪嫌疑人張家強、 吳迪、張建緒等14人犯罪團伙打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