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財經訊 針對近期部分媒體報道稱“監管機構日前向商業銀行下發一份房地產央企紅名單”,銀監會對網易財經表示:為使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貫徹《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有關“嚴禁非房地產主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與商業性土地開發和房地產經營業務”的要求,今年9月,銀監會向銀行業金融機構下發主業含房地產的中央企業名單,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的貸前審查和貸后管理,繼續加強風險管控工作。
另外,網易財經從某大型國有銀行也確認了紅名單的存在。
背景介紹——“紅名單”
某銀行人士指出,銀行已經根據監管部門下發的“紅名單”,要求分支行對名單中所列示的16家房地產央企提供房地產開發貸款的授信額度,對除了16家之外的房地產央企,存量貸款要采取保全措施,盡早回收。存量到期收回的,項目貸款無法續貸。原則上不得對16家以外央企提供新增房地產開發貸款。
銀行人士透露,獲批的16家央企名單是: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已整體并入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公司)、中國保利集團公司、華僑城集團公司、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五礦集團公司、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中國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南光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