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涉嫌違法違規電視購物廣告中“現聲”,趙忠祥再上“曝光席”。曾曝光趙忠祥、王剛、湯加麗等明星廣告的中國商聯會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媒購委”),日前再度出擊,公布29則涉嫌違法違規廣告。
大量被叫停廣告仍在播出
從媒購委的監測情況來看,這些出現在多個衛視媒體和部分地方電視臺涉嫌違法虛假宣傳的廣告還是以健康類產品為主,而且曾被有關部門多次叫停過。
涉及的產品包括:“任仲傳風痛康膜”、“功能性癲癇治療儀”、“立風亭”、藏藥“清肺寶”、“腦塞通”、“十元定喘”、“白馬寺痛消貼”、“四方腸胃寧片”、“苗王清肺膠囊”、“紅桃K”和“生命源口服胰島素”,以及增高保健品“力能高”等。
其中名人廣告依然常見。例如“長城利腦心片”短片廣告顯示,每個患者現身說法,穿插趙忠祥極富感召力的話語“早一天服用長城利腦心,就可以早一天和心臟病、中風偏癱說再見”。“白馬寺痛消貼”廣告采用了國家禁止的“患者現身說法”方式介紹產品療效,香港明星曾志偉的形象反復穿插在十幾分鐘的短片廣告中。還有通過屏蔽湖南衛視廣告的方式,插播由著名主持人汪洋主持的增高保健品“力能高”。
只要形象出現在廣告中明星就難逃其責
中國廣告協會法律服務中心主任李方午說:廣告代言人實際上包括了3種情形,一是現身說法型,這類代言人不僅自己使用該產品,還進行宣傳推薦,這是最明顯的代言人身份,應承擔的責任也最大;二是介紹推薦型,在廣告中不說自用,只說產品效果;三是“形象大使”型,明星出現在廣告中的身份是主持人或采訪者,也就是“有名的非記者”,看上去似乎和產品沒直接關系,但只要出現在廣告中,實際上就是對產品的一種默許、承認,起碼表示不反對此類產品。
中商聯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新聞發言人王波說:“5年以內的中風偏癱6盒見效,冠心病3盒見效,高血壓動脈硬化1盒見效”這三句話雖非趙忠祥所說,但在廣告中確實出現了,協會已經掌握了視頻資料作為證據。看來,趙忠祥想逃避責任,不那么容易了。
藥品虛假廣告曾短暫“消失”
實際上對于違法違規的虛假廣告,政府一直在著力監管,在今年1月1日起實行國家廣電總局新“禁播令”時,就出現藥品虛假違法短片廣告暫時消失。
根據監測,元旦當天,從早7時到晚24時,監測23個衛視臺,一個市級臺三個有線頻道,在既往固定廣告時段只發現化妝、食品、衣服簡明廣告,而沒發現有藥品虛假違法短片廣告。電視購物手機、保暖褲短片廣告已移至白日廣告時段播出,在18時后節目空檔時間內未發現有電視購物短片廣告。但這樣的情況沒堅持多久就“舊病復發”。
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或將獲刑責
媒購委會長王文學表示,虛假電視購物廣告之所以屢禁不止,一方面產品企業需要負責,同時暴露了地方媒體不嚴格履行審查廣告的職責。王文學還指出,“相關法規處罰力度不夠,助長了屢禁不止的囂張氣焰”。
而據此前國家工商總局方面的透露,已上報國務院的《廣告法》修改草案,將參與廣告代言、證明、推薦的“廣告其他參與者”列為廣告主體。如獲通過,將意味著,明星、名人代言虛假廣告除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外,構成犯罪的,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記者李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