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了解、掌握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貫徹落實情況,深入查找消防安全監管工作中特別是農村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效遏制農村火災事故多發的勢頭,按照4月2日全州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安排部署,4月15日,黔東南州政府成立10個專項檢查組和2個暗訪組重拳排查整治全州各地火災隱患,堅決遏制、預防“火燒連營”、“小火亡人”火災事故的發生。
州政府成立10個檢查組和2個暗訪組,其中,8個檢查組負責對各縣市(區)的消防安全檢查,2個檢查組負責州直有關部門的檢查;暗訪細主要是對各檢查組的履職情況進行暗訪。10個檢查組第一組組長由州安委辦主任、州安全監管局局長易承黔擔任,主要負責麻江縣、丹寨縣;第二組組長由州安委辦副主任、州安全監管局副局長楊曉春擔任,主要責黃平縣、施秉縣;第三組組長由州公安局副局長彭魯鳴擔任,主要負責三穗縣、天柱縣;第四組組長由州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州海事局局長何余海擔任,主要負責劍河縣、臺江縣;第五組組長由州消防支隊支隊長傅勤勇擔任,主要負責雷山縣、凱里經濟開發區;第六組組長由州交警支隊支隊長陳龍擔任,主要負責榕江縣、從江縣。第七組組長由州運管處處長張建華擔任,主要負責錦屏縣、黎平縣;第八組組長由州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羅森擔任,主要負責鎮遠縣、岑鞏縣;第九組組長由州政府副秘書長鄧劍丹擔任,主要負責凱里市、中央和省駐凱單位;第十組組長由州監察局副局長王家斌擔任,主要負責檢查州直部門。成員分別由州安監、消防、公安、監察、衛生、質檢、交通、學校、供電、海事、旅游、廣播電視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暗訪組第一組由州政府副秘書長羅健負責,第二組由州紀委副書記、州監察局局長李明德負責。
此次檢查時問從2011年4月15日開始至25日結束,為期10天。檢查以商場市場、學校醫院、賓館飯店、娛樂場所、交通樞紐、“城中村”、出租屋、“三合一”場所、旅游景點等場所和福利機構、高層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易燃易爆單位等為重點,就各地貫徹落實省、州政府有關會議精神,開展構筑“防火墻”工程情況;第一季度消防工作目標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督促,摸清、找準隱患。通過檢查,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落實相應的整改責任,督促單位和業主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督促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充分發動社會力量群防群治,提高“四個能力”,及時消除隱患,嚴防小火釀成大災。農村防火重點檢查《黔東南州農村消防條例》執行情況,各縣市(區)農村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預防農村火災事故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具體檢查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鄉(鎮)政府、行政村建立和落實農村消防安全責任制情況;農村50戶以上木質結構無間距連片自然村寨縣、鄉、村領導干部“三級聯保”責任制的落買情況;各村寨鳴鑼喊寨和戶戶聯防等制度的落實情況。是否建立和落實村組、組戶、戶戶聯防機制,是否做到輪流值守,互相提醒、互相檢查、互相監督開展農村消防安全檢查。對被抽查的鄉鎮、村,要做到“九個必查”。即:一是必查消防水池(高位水池)是否有水;二是必查消防管網是否正常,能否正常使用;三是必查消防機動泵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明確專人養護;四是必查是否有柴草進村入戶;五是必查“弱勢”群體人員是否落實監護人;六是必查是否落實鳴鑼喊寨和值班守護制度;七是必查生產生活用火是否安全,取暖用火是否存在隱患;八是必查村寨義務消防隊伍組建及滅火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等情況;九是必查駐村干部和村干部是否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為確保檢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州政府要求各檢查組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工作分工,對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省、州政府一系列消防工作文件、會議精神情況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采取抓鬮的方式,明確被抽查的鄉鎮、村;每個縣市(區)至少抽查4家單位、2個鄉鎮、2個行政村。抽查州直機關、中央和省駐凱單位至少各10個以上。 州暗訪組要采取暗查暗訪等方式,對各檢查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和了解,督促各檢查組充分履行職責,確保工作成效,并向州政府分管領導及時報告督查和暗訪情況。檢查整治結束后,州政府將召開專門會議聽取工作匯報,進一步研究對策,推動消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同時,檢查組還將對各地安全生產、交通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進行檢查。目前,檢查整治行動已全面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