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 為準確掌握我州2010年啟動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10個縣市的實施情況,以及2011年即將啟動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6個縣的前期工作準備情況,州醫改辦、州衛生局聯合組織了3個督察組,于3月28日至4月6日對各縣市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進行了重點督查。
采取聽匯報、查資料、實地抽查的方式,分別對2010年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10個縣市工作開展情況、2011年即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6個縣的前期工作準備情況進行了督查。
通過督查,發現各縣市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過程中都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對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縣市級政府未同步落實補償政策;二是個別縣醫療衛生機構未按要求實行藥品網上集中招標采購或采購率低;三是部分縣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非基藥配備比例過高、基藥配備比例過低;四是部分縣市醫改辦、衛生局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檢查不到位、指導不到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過程中操作不規范,對基本藥物的品名、劑型、進價未在醒目地方進行公示或公示不全,基藥與非基藥未進行分開存放、分開處方、分類計費;五是各縣市對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宣傳不到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對老百姓能夠帶來什么實惠,群眾知曉率較低。
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督查組當場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時對如何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出了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