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線訊 我省城鄉低保標準明年將繼續按10%的增幅提標,各地民政部門將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有關核查和提標審批,從4月份開始按新標準向城鄉低保對象兌現低保金,同時補發1至3月新補助水平與原補助水平的差額。
記者昨日從省社會救助局獲悉,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關于認真做好2012年城鄉低保提標工作的通知》,要求從2012年1月起,全省以縣為單位統一按不低于10%的增幅提高城鄉低保標準。根據規定,全省各地將從明年2月中旬起開展農村低保年度核查和城市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在3月底前完成低保提標審核審批各項工作,于4月份按新標準兌現低保金,并補發1至3月“新舊標準”的差額部分,提標后的全省新低保數據將于明年6月底前全部錄入財務統計臺賬。
據悉,由于物價上漲較快,我省民政會同物價、財政等多家部門于今年4月份啟動最低生活保障和失業保險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在給城鄉低保對象發放一次性臨時價格補貼基礎上,從4月份起全面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全省54.15萬名城市低保對象的低保金平均提高到278元/人·月;532.24萬名農村低保對象的低保金平均提高到1468元/人·年。提標后,全省586萬城鄉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