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宋春麗接受了記者的專訪,暢談新戲《娘》中的“孟氏”一角,而對于她跟斯琴高娃鬧不和的傳聞,她也作出公開澄清。
宋春麗 (資料圖)
大洋網-廣州日報3月5日報道 她是一位“老戲骨”,她可以用盡所有的力氣來塑造一個角色,不顧其他,她年輕時可以為了拍戲不要孩子,到如今可以為了拍戲連吃速效救心丸 這就是宋春麗,一位值得我們敬佩的演員。近日,宋春麗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暢談新戲《娘》中的“孟氏”一角,而對于她跟斯琴高娃鬧不和的傳聞,她也作出公開澄清。據悉,電視劇《娘》昨晚起在安徽衛視、廣東衛視首播。
新角色:“孟氏”是母親形象里最豐滿的
廣州日報:在《九香》、《風雨麗人》、《下輩子還做母子》、《浮華背后》等作品中,您扮演了不少不同類型的母親形象,大家都說您是“母親專業戶”。您怎么看待這個稱號?
宋春麗:這是因為我演母親的角色演得多了,大家對我的一個美譽吧。我演了這么多不同身份、不同性格的母親形象,大家才會叫我“專業戶”,我想這是一種認可。
廣州日報:大家對您的印象都是比較正面的形象,可是您在《娘》里顛覆了大家的這一印象,扮演一個既可恨又可愛的母親角色。在接這個角色的時候,您很肯定自己能勝任并能讓觀眾接受您的轉變嗎?
宋春麗:一方面是劇本讓我腦子里一下子就活靈活現地有了孟氏的具體形象。另一方面是我從上學開始就注意培養自己多方面的能力,不同階層、不同心理的角色都嘗試過了,比如我那時在小品里就演過保姆、理發師、位高權重的夫人等等。這些嘗試都完成后,我感覺自己做好了扮演不同類型角色的準備,正因如此,才有了這么些“宋春麗版本”的母親形象。比如最近我同時有三個母親角色在接受觀眾的檢驗:《家常菜》里的小市民,《娘》里的農村母親和《成長》里的干部夫人,雖然她們身份不同,但我都演得很過癮,相信觀眾也能接受不同的宋春麗。
廣州日報:您是在接戲的時候刻意去接不同類型的母親形象嗎?
宋春麗:可以這樣說。之前在《九香》之后大家紛紛找我演苦情戲,《浮華背后》后大家找我演的都是干部形象,但同類型的戲我不敢接太多,怕被定型。不過我是一個幸運的人,每隔幾年就會遇到一個很好的角色,比如《娘》劇里的孟氏就是我本人藝術生涯里很突出的一個角色,相對來說,之前的角色色彩都比較單一,孟氏卻是多種色彩,可以說是我演過所有的母親里最豐滿的一個,奉獻、自私、可笑、愚昧,都寫到了。
太入戲:大段哭戲拍到癱軟
廣州日報:既然您對《娘》的劇本很滿意,但據說一開始您還不想演?
宋春麗:一個演員最大的幸福是相信自己演的角色被觀眾認可,最不幸的是我相信自己能演但別人不相信,當時我覺得導演對我不是很信任,畢竟他們沒看過我演這一類型的母親嘛。此外,我也害怕跟導演和斯琴高娃老師在創作上觀念有點什么不同,干脆忍痛不演了。可是后來他們使勁挽留我,我就跟導演有一個長時間的交流和溝通。
廣州日報:在創作過程中您是怎樣讓導演的不信任變成信任?
宋春麗:我們開誠布公,我將自己期望的修改方式告訴他,他也跟我講他希望我往哪方面努力,后來我們形成共識,碰撞出很好的火花。比如說有一場戲是我訴說了一大通當娘有多么不容易,我演的時候跟導演說,還得加個外部動作來將孟氏內心的激情激發出來。商量之后我們決定把現場的大水缸給砸了,水流嘩啦啦的不正好具有沖擊力嗎?但是那時我還吃著速效救心丸,渾身發軟,實在沒力氣把缸給舉起來,最后副導演幫我完成了那個動作。那個動作一拍完,現場的人包括我都覺得很感動,導演也夸我這個細節想得太好了。
廣州日報:當時為什么需要吃速效救心丸?
宋春麗:我太入戲了,大段大段哭訴的戲拍下來,我整個人都癱軟了。比如知道女兒被強暴的戲,還有用鞭子抽打女婿的戲,張力很大,我年紀大了,體力跟不上,后來就吃完速效救心丸再來演。拍完《娘》之后我瘦了10多斤,回到北京檢查身體的時候有好些個指標不合格,休息了一段時間做調整。但就像你說的,演員又舍不得不接這樣的角色,很矛盾。所以有時候別人拿劇本來的時候都不太敢看 真碰上好劇本的時候,就怕自己體力跟不上。
否認搶戲:從沒想過跟斯琴高娃爭
廣州日報:《娘》里您跟斯琴高娃合作被認為是“最大看點”,因為你們都是影后級人馬,觀眾期待兩位影后的飆戲火花四濺。能談談合作感受嗎?
宋春麗:她是我大姐,很敬業。她的腿有毛病,那會兒腿傷復發需要別人用擔架抬著,但她在演戲過程中是能不用替身就不用替身。此外,她還擔任《娘》的藝術總監,很不容易。
廣州日報:有傳聞說您跟斯琴高娃不和,甚至說你們拒絕安徽衛視的安排,不愿意同期錄制《魯豫有約》?
宋春麗:?沒有什么不和呀,我也沒聽說過一起錄制《魯豫有約》的安排。太奇怪了,怎么會有這樣的傳聞?
廣州日報:傳聞說你們不和的理由是爭演同一個角色“娘”。
宋春麗:我一開始就聽說 娘 這個角色是斯琴高娃給自己量身定造的,沒想過要去爭。但說實話,這部劇里的演員都想演“娘”,因為從藝術創作的角度來說,這個角色有1000多場戲,能給演員很大的發揮空間。想演這個角色太正常了,但要說“爭”就太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