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藝人羅百吉駐點表演的夜店“DV8”今年一月遭警方突檢帶回156人,有82人承認吸毒,羅百吉始終否認吸毒;但警方兩次化驗尿液,認定他有吸食毒品,將依規定裁罰。
羅百吉(資料圖)
中新網3月18日電 臺灣藝人羅百吉駐點表演的夜店“DV8”今年一月遭警方突檢帶回156人,有82人承認吸毒,羅百吉始終否認吸毒;但警方兩次化驗尿液,認定他有吸食毒品,將依規定裁罰。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去年10月,有媒體報導臺北夜店DV8,店內有人兜售毒品,客人直接在店內吸毒,店家坐視不管。羅百吉召開記者會反駁報導不實,還揚言將狀告上法庭。
今年1月,臺北警局凌晨突擊搜索DV8,現場煙霧彌漫,有人吸毒吸到恍神,鼻孔就有毒品粉末。當時羅百吉供稱,他只是去當DJ放音樂,否認吸毒。
但警方將羅百吉的尿液送驗,第1次用酵素進行檢驗,結果顯示羅百吉顯呈陽性反應,也就是有吸毒。檢警為排除羅百吉是在現場吸到過多毒品煙霧的可能,將尿液再送復驗。結果第二次也認定羅百吉有吸食毒品,臺灣警局近日會做出裁決與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