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財經4月26日訊 針對部分媒體報道稱銀監會提高五家大型商業銀行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銀監會對于五家大型商業銀行最低充足率要求為11.5%,并無變化。從審慎監管的角度出發,銀監會“腕骨”(CARPALs)監管指標體系根據五家大行實際情況,分別提出了差異化的資本監管目標值和觸發值,其中監管目標值均未低于11.5%的最低資本要求。
據彭博社報道,因擔憂信貸風險可能上升,銀監會上月要求四大銀行2011年資本充足率水平至少維持在11.8%,而另有兩位消息人士透露,農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目標被要求達到11.7%。
該報道稱,銀監會昨日在回復有關問題的電子郵件中指出,銀監會給五大銀行的資本金水平制定了有區別的目標,而大型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要求是不低于11.5%。銀監會上月還給五大銀行制定了其他有區別的目標,其中包括貸存比。銀監會是在與五大行進行討論之后確定上述目標的,并計劃每年修正這些監管要求。
五大行2010年年報顯示,目前工商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為12.27%,農業銀行為11.59%,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2.68%和12.58%,而交通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為12.36%。
背景資料:
2010年初,銀監會針對大型銀行探索創立了名為”腕骨“(CARPALs)的監管模型。這個模型由資本充足性(Capital adequacy)、貸款質量(Asset quality)、風險集中度(Risk concentration)、撥備覆蓋(Provisioning coverage)、附屬機構(Affiliated institutions)、流動性(Liquidity)、案件防控(Swindle prevention & control)等七方面13項指標構成,同時輔之以銀行監管者的有限自由裁量權。這七項指標的第一個英文字母拼起來正好是英文單詞“腕骨"(CARPALs)再加上有限自由裁量共八個方面,暗合銀監會的“鐵腕”監管思路。與CAMELs指標相比更為量化,對集中度風險,操作風險均有所體現。
“腕骨”監管指標體系中,既規定了法定值、觸發值、目標值,又明確了監管調整值及其區間,把定量測量與定性分析、監管指標標準化與監管自由裁量權有效結合起來。從監管實踐看,“腕骨”體系基本能適應大型銀行監管需要。
在銀監會的計算公式中,資本充足率目標值為最低資本要求8%、留存超額資本2.5%、反周期超額資本,暫取為0;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暫取為1%,四者相加之和即11.5%,同時還有0.3%的上下浮動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