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一個多月的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見昨日結束。據全國人大網數據顯示,征求意見數已超23.7萬條,創人大單項立法征求意見數之最。
4月25日,全國人大網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并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草案計劃將工資薪金減除費用標準,也就是個人所得稅免征額,由目前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同時,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縮減至7級。
消息公布后,引起了社會極大的參與和討論,創下首日收到超10萬條意見的記錄。據了解,征集的意見中,社會關注的焦點多數集中在如何把免征額設定得更合理,從而縮小日益擴大的居民收入差距。
綜合而論,關于個稅改革的議論,主要集中在個稅免征額(即起征點)上調到3000元是否合理,對中等收入者是否該受到適度保護,對高收入者的征稅力度夠不夠,要不要實行單一稅率等具體話題受到國民的最廣泛關注。
激辯百名經濟學家中七成認為免征額過低
自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4月25日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起,上調免征額的呼聲便不絕于耳。
根據此次個稅修正案(草案),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標準(免征額)由現在的每月2000元上調至每月3000元。但民眾反映,3000元的起征點仍不能趕上當前的通脹速度,尤其是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3000元甚至不能支付基本生活費用。
不僅是普通民眾。上月個稅修正草案公布后,某網站近日就個稅調整等相關問題調查國內百名經濟學家發現,七成經濟學家認為免征額設置過低。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減除一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規定工薪所得減除費用的目的,是為了體現居民基本生活費用不納稅的原則。當居民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發生較大變化時,減除費用標準也應相應調整。
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教授安體富表示,確定扣除額(免征額)有一定的標準,就我國而言,扣除額應該依據人均消費支出來考慮。
對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也曾作出解釋:根據前兩次調整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的測算辦法,此次調整仍然采用“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指標進行測算。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指出,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數據計算,2010年我國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性支出為2167元/月,2011年按增長10%測算,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月消費支出約為2384元。因此,草案擬將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3000元/月,應該說既考慮了當前居民消費性支出情況,也考慮了今后幾年居民消費性支出的增長情況。
劉佐認為,減除費用標準調整的效果如何,也應當用數據說話。“調整后,工薪所得納稅人的比重從現在的28%降到了12%,88%的工薪階層都無須再為工薪繳個稅。而且,月薪在3896元以下的人不用再繳納個稅,月薪5000元的人每月納稅不到50元,月薪1萬元的人稅負也減少了46%。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接受南方日報記者專訪時就對此表示,將起征點設為3000元,是財政部經過調研、平衡后提出的建議,是有充分科學根據的。
激辯稅制調整與物價變動掛鉤
在通脹壓力持續加大的背景下,民眾還期待免征額能與物價變動掛鉤。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4月份國民經濟主要指標數據顯示,我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5.3%。有媒體24日援引業內觀點預測,5月CPI仍將維持高位,同比增長在5%以上,并有可能會再創新高。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孫鋼表示,免征額應當與物價指數掛鉤,從2008年到現在,我國的物價水平上漲了10%至15%,據此計算減除費用標準應提高到2200元左右,草案的規定已經高于這一水平,但草案對此應有前瞻性,剛超過這一標準的設定顯然是不夠的。
專家普遍認為,應探索建立物價變動與個稅免征額掛鉤的機制。賈康表示,個稅未來的改革是要強調綜合的,還有就是有沒有可能按照民眾的意愿考慮家庭贍養系數,考慮物價而浮動。“根據物價水平每三年進行浮動調整是可以的。”
激辯繼續縮減超額累進稅率
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結構的調整也是此次個人所得稅法修訂中一項重要內容。草案擬將現行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范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就草案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披露,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結構調整后,應納稅所得額適用10%以下稅率的納稅人占工薪所得納稅人的比重達94%,其中選用5%稅率的比重約為70%,比按現行9級稅率適用10%以下稅率的納稅人所占比重,增加了17個百分點,進一步減輕了中低工薪所得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有學者認為,當前中國的社會基礎不支持西方式的高稅額、高累進的個人所得稅制,累進稅率過高會導致富人逃稅,倒不如大幅度降低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同時降低個人所得稅的累進幅度,像俄羅斯那樣實行單一稅率的“平稅制”。
但專家普遍認為,就我國目前的情況而言,不適合實行單一稅率,但工資薪金所得所適用的稅率體系可能還需要作進一步的調整。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科首席教授李煒光(微博)認為,45%的最高邊際稅率偏高,30%左右比較合理,7級級次也偏多,4級至5級比較合理。
激辯征稅以19000元為臨界點不利于培育中產
個稅修正草案以月收入19000元為臨界點,以上稅負加重,以下稅負減輕。但草案公布后,此臨界點受到多方質疑,公眾普遍認為,月收入2萬元正是我國中產階級普遍收入,而我國正處于培育中產階級的關鍵時期,加重這一人群的稅負顯然不符合這一政策導向。
賈康對此表示,本次個稅修改草案最大的缺陷是在于,在國家要大力培育中產階級的背景下,作為調節收入分配一個重要手段的個稅并沒有體現培育中產的方向,而國家的導向是培育中等收入階層。
“客觀地講,這次草案里面還沒有充分體現怎么樣培育中等收入階層這個導向。這是它的一個值得重視的方面,我認為在草案修改里面應該重視民意。”賈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