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體育訊 4月18日14時30分至19時30分,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歷經超長的5小時會議,最終確定了2012賽季的8張“超級罰單”。鄭龍、朱建榮、許景杰、弗拉維奧、王佳玉、帕拉伊巴等六人的動作被定性為暴力行為,滕卡特以及手舞鈔票的魯能工作人員也未能幸免。這也是本賽季足協開出的第一批罰單。
罰單的具體內容如下:青島中能隊球員鄭龍和朱建榮分別被停賽4場、罰款20000元,許景杰被停賽5場、罰款25000元;上海申鑫外援弗拉維奧被停賽8場、罰款40000元,王佳玉停賽4場、罰款20000元,帕拉伊巴停賽5場、罰款25000元。山東魯能主帥滕卡特停止進入體育場1場,罰款8000元;魯能揮舞鈔票的工作人員與上賽季阿里·漢一樣被停止進入體育場3場,罰款15000元。
本次會議的目標很明確,針對青島中能VS上海申鑫、北京國安VS山東魯能、大連阿爾濱VS河南建業這三場比賽中的問題進行討論。其中,中能和申鑫比賽中發生的風波是重點。4月17日晚上,中國足協通知鄭龍和弗拉維奧參加聽證。會議首先對六名球員的行為進行定性,其中,鄭龍和朱建榮的行為是不是暴力性質最為引人關注。
紀律委員會委員人手一份裁判報告,艾堃在賽后報告中對鄭龍的動作使用的是“推擊”詞語,對朱建榮用的是“追逐”一詞,和比賽監督以及賽區提供的材料基本一致。朱建榮的“追逐”,被看做是企圖行使暴力行為或者暴力行為未遂,視同“暴力行為”。紀律委員會正是根據艾堃的報告,對鄭龍和朱建榮做了最后的定性,按照《紀律準則》第五十四條第一款,故意實施暴力行為但沒有造成傷害,兩人各自停賽4場、罰款2萬元。許景杰因為打到了申鑫的外援,視頻中比較明顯,比賽監督報告和裁判報告中也有明確說明,他的性質比鄭龍和朱建榮稍重,最終被停賽5場、罰款2萬5千元。
相比鄭龍和朱建榮,弗拉維奧的定性很簡單。比賽監督報告、裁判報告中都寫明他擊打鄭龍倒地,提請紀律委員會進行追加處罰。鄭龍的臉部被打腫,屬于《紀律準則》中第五十四條第二款中“故意實施暴力行為并造成傷害”行為,停賽至少6場、罰款3萬。由于弗拉維奧先是對郭亮暴力犯規,然后擊打鄭龍倒地,屬于情節特別嚴重,在6輪的基礎上加2輪或者4輪,最終增加2輪停賽8場、罰款4萬元。帕拉伊巴因為擊打中能球員,性質與許景杰一樣,同樣被停賽5場、罰款2萬5千元。至于王佳玉,他幫助弗拉維奧弄倒鄭龍,雖然動作性質不狠,但是和鄭龍的性質定性一樣,被停賽4場,罰款2萬元。
滕卡特可能沒有想到,他在賽后新聞發布會上公開談論裁判,會收到一紙罰單。按照《紀律準則》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發表不負責任評論的官員(教練員屬于官員)至少被停止進入體育場(館)工作1場,罰款8000元。處罰都是按最低限進行,滕卡特被罰1場,罰款8000元。魯能隊中向香港籍裁判員黃志騰揮舞鈔票的官員被停止隨隊進入體育場3場,罰款1萬5千元。有些委員建議,對該官員加重處罰,停賽6場,但是因為阿里·漢當初揮舞鈔票被罰的是3場,應一視同仁。最終,維持3場。
在中國足協收到的材料中,還有河南建業疑似30號球員何濱向香港籍主裁吳超覺豎大拇指諷刺的行為,紀律委員會研究后認為只有一張照片無法說明該球員諷刺挖苦。最終,沒有對這一行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