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 消費者崔先生稱在易初蓮花連鎖超市購買了歐萊雅一款防護噴霧產品,使用該產品后頭皮卻出現癢痛的癥狀,還有不少頭發脫落。為此崔先生將北京易初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超市雙倍返還貨款84元。昨天記者獲悉,海淀法院東升法庭判決駁回了崔先生的訴請。
崔先生起訴稱,2011年8月30日,他在易初蓮花超市購買了一款歐萊雅深層修復多效防護噴霧,使用該產品后頭皮發痛發癢,起紅疹,掉了很多頭發。他發現,該產品稱其具有保護秀發遠離紫外線侵害的功效,但依據國家相關規定,該類產品屬于特殊用途化妝品,應經批準取得特殊批號,而上述產品卻缺少該種批號,屬于非法產品,因此起訴到法院,要求易初蓮花公司雙倍退還貨款84元。
易初蓮花稱,該產品符合國家制定的標準,不存在任何質量問題,崔先生的癥狀與該產品無關,而且商品的外在標識也沒有違反國家的相關規定,因此他們不同意雙倍退還崔先生貨款。
法院審理后認為,崔先生向法庭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認定其頭皮紅疹和癢疼與“歐萊雅深層修復多效防護噴霧”有因果關系,也不能認定產品標注的功效與事實不符。至于崔先生稱該產品屬非法產品的說法,因未能提供相應證據,法院不予采信,據此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