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日報訊 劉女士3月12日買了一袋好利來面包,回家一看,生產日期居然是3月13日的。雖然最終店方同意退貨并作出賠償,劉女士還是感到很困惑:“食品生產日期也能提前?”
據了解,劉女士3月12日在(濟南)市中區玉函路好利來蛋糕店購買了一袋面包,回家后竟意外發現包裝上生產日期顯示為3月13日。難道生產日期也能提前?劉女士到店里進行交涉。最后,店方同意向劉女士賠償10袋相同的面包。劉女士也表示同意。但更讓劉女士感到意外的是,店方稱市區的連鎖店都遇到了“早產”面包,她并非個例。
3月22日下午,記者致電好利來蛋糕玉函路店,店方表示知道此事。據工作人員介紹,是因為當時店里只有一名工作人員,由于人手少,沒注意到日期被貼錯。據查詢,好利來在濟南市區有數十家連鎖店,是否真如劉女士所說在3月12日當天均出現了“早產”面包?3月22日下午,記者在好利來蛋糕大觀園一店,工作人員表示知曉該事件。3月12日的事件是當天工作人員一時疏忽寫錯日期,好利來收到顧客反映后,第一時間進行賠償,并將當批食品全部退回。
對于市場中出現“早產”食品,一位不愿具名的食品營養與安全專家曾表示,牛奶、面包等屬保質期較短的商品,企業與消費者都認為越新鮮就越好。即使是生產日期超前標注1天,都能為企業減少很大的庫存與銷售壓力,產量大的企業就更是如此。令人憂慮和不安的是,“早產”食品不僅成為一些企業和商家的經營秘籍,并日漸成為行業的潛規則,不斷侵害著消費者的經濟利益和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