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12·17”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畏罪自殺
本港訊 (穆寅虎 特約記者 侯天智)日前,筆者從雷山縣公安局獲悉,去年12月17日,發生在雷山縣桃江鄉的“12·17”故意殺人案,經過該公安局一星期的的調查走訪現已順利告破,犯罪嫌疑人龍某畏罪服毒自殺身亡。
去年12月17日9時30分,雷山縣桃江鄉掌雷村村主任龍某某向該地派出所和刑偵大隊報案,在本村公路“也遼”(地名)處發現本村三組村民龍某死在路邊。接到報案后,雷山縣公安局及時成立專案偵破領導小組,并及時上報。該縣公安局抽調精兵強及時成立專案組,于當天晚上18時親臨發案現場指揮偵破工作。
專案組通過現場勘查和調查走訪,提取現場痕跡物證,經比對認定以及尸檢表明,根據大量的事實和證據,初步認定,李某(女、35歲、已婚、桃江鄉掌雷村四組人),是被龍某(男、41歲,與李某關系暖昧,桃江鄉掌雷村三組人)用刀砍斷雙手后,失血過多至死,后犯罪嫌疑人龍某畏罪服毒自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