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歸屬引發糾紛 法院公正判決贏民心
本港訊 (朱艷撰 記者 廖強)2010年5月10日上午9時,凱里法院門外鑼鼓喧天,伴著鑼鼓聲黔東南州新峰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37名職工代表向凱里法院送來一面“執法如山”的錦旗。
2009年8月12日凱里法院民二庭收到了一件棘手的股權糾紛案。案件因黔東南州新峰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50%股權的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原告狄某等37人認為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利用職務之便偽造股東會議紀要,把黔東南州交通運輸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轉讓的50%的公司股權占為己有,已侵害了股東的合法利益。而被告則認為自己是通過合法途徑獲得的50%的股權,該股權是屬于個人合法所有。雙方為此產生糾紛,起訴至法院。
因案件涉及到公司改制后職工的切身利益,該案引起了院領導和承辦法官的高度重視。案件開庭審理當日法庭上坐無虛席,合議庭為查明案件的事實,開庭前認真審核了卷宗材料,并翻閱了相關法律規定,為開庭做好充分的準備,在開庭審理過程中認真細致的核實相關問題。
經過庭審調查及原、被告雙方的舉證質證,本院一審判決原告勝訴,被告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后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法律適用正確,予以維持。當原告收到二審終審判決書時,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為表示對法院公正審理該案的感謝,給法院送來了“執法如山”錦旗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