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打掉一惡勢力犯罪團伙 四被告獲重刑
據正義網(陳摔 劉應福)近日,麻江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黃右元、鄒光碧、趙興林犯搶劫罪、敲詐勒索罪,被告人唐繼剛犯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強奸罪,麻江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黃右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罰金20000元;被告人鄒光碧、趙興林二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并處罰金15000元;被告人唐繼剛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并處罰金10000元。
2010年1月28日,該縣公安機關接相關人員報案后,迅速制定實施抓捕工作,當日就將黃右元、鄒光碧、趙興林三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該案由貴州省打黑辦督辦,是貴州省黔東南州打黑辦確定的惡勢力犯罪案件,該縣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以黃右元為首,鄒光碧、趙興林、唐繼剛為骨干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目無國法、氣焰囂張,自2010年1月8日至1月27日間大肆進行搶劫和敲詐勒索犯罪活動,在20天時間內先后實施搶劫4次,其中入室搶劫兩次,搶劫財物共計19905余元,敲詐勒索3次,敲詐金額192000元,強奸1次,嚴重擾亂當地社會治安秩序,造成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
據悉,該縣2009年獲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表彰為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對該惡勢力犯罪團伙的及時有效打擊,充分體現了該縣認真落實全國打黑除惡“打早打小、露頭就打、除惡務盡”原則的決心和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