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上千名在校生成黑戶
正在念初二的兒子因無學籍在校當了一年多的“黑戶”學生,眼看今年會考逼近,這讓作為家長的黃璇婷心急如焚。在福建省泉州市的兩所民辦學校———泉州實驗中學和泉州外國語學校,像黃璇婷兒子這樣無學籍的“黑戶”初中生上千人。
黃璇婷來自泉州市下轄的縣級市石獅市。黃璇婷告訴記者,近幾年,像泉州實驗中學和泉州外國語學校這樣的民辦學校,優秀的學生扎堆,升入好高中的比例很高,因此,家長們不惜每年掏1萬多元學費,想方設法把孩子送進這兩所“名校”念書。
記者從泉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位于泉州市中心城區的泉州實驗中學和泉州外國語學校,分別是兩所省一級達標中學———泉州一中、泉州五中于2001年實行高、初中分離后,由社會力量與兩所學校合辦的市直民辦中學。
讓黃璇婷的兒子成為“黑戶”學生的是泉州市教育局2007年9月下旬發出的一份通知。這份紅頭文件對兩所民辦學校2007年初一部分學生學籍不予確認。同時規定,這些沒有學籍的學生,不得取得初中畢業證書,不得參加評優評先,不得參加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任何學科競賽,不得報考泉州市區一級達標高中。
截至目前,兩所學校沒有學籍的初中生上千人,其中泉州實驗中學有700多人,泉州外國語學校有400多人。
泉州市教育局局長鄭文偉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泉州實驗中學和泉州外國語學校之所以有那么多學生沒有學籍,完全是嚴重違規招生行為造成的。它們的違規行為還擾亂了當地正常開展的‘小升初’義務教育。”兩所民辦學校自2001年以來一直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初一新生,這種行為違反了《義務教育法》“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的規定。
然而在2006年前,泉州市教育局對這兩所民辦學校的招生考試行為沒有采取處罰措施。
2008年,泉州實驗中學和泉州外國語學校暫停提前舉行考試方式選拔初一新生的做法。這兩所民辦學校的管理者認為,他們的招生方式有法可依,泉州市教育局作出的處罰是行政越權行為。目前各地民辦學校種類繁多,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是否有承擔義務教育的義務,在這一問題上,無論《義務教育法》,還是《民辦教育促進法》均未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