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兒戀上25歲小伙 絕望母親跳江輕生
想到已離開家的女兒,母親黃萍很難過 記者 陳藝豐 攝
14歲的女兒堅決地選擇了和一個25歲的男子在一起,并為此離開了家,絕望的母親黃萍在母親節早上含淚送走了女兒,自己選擇了走向江邊……
絕望母親跳江輕生
昨日上午10時許,趙峰突然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孩子在隔壁鄰居家,幫我照顧一下,不要來找我,江水太大,你們找不到我。”說完匆匆掛斷。打電話的正是趙峰的大嫂黃萍。意識到事情不妙,趙峰立即通知大哥并報警。110民警在南濱路慈云寺附近江邊找到黃萍,她已被市民從江中救起,沒有生命危險。
女兒戀上社會青年兩度離家
女兒林林在合川老家讀初三,“五一”節放假,父親趙慶把她接到重慶一家團聚,可假期還沒完,5月3日早上,女兒就借故出門買早飯,一去不回。心急如焚的趙慶夫婦倆趕緊四處尋找孩子,兩天后,才在老家找到。原來,女兒正在和一個25歲的社會青年易某談戀愛,女兒出走正是回老家找他。“他又沒有工作,女兒怎么會和他在一起?”黃萍說,女兒找到后被帶回重慶,希望讓她回心轉意。然而,昨日早上,林林執意要回合川老家找男友,“離開他我只有去死。”林林扔下一句話,離開了重慶。
母親:她是最貼心的女兒
在黃萍眼中,女兒雖學習不是很好,但很孝順、很貼心。但這次“五一”節,女兒變得 冷漠了。
昨日下午3時許,已經回到合川的林林給趙慶打來電話,得知了母親跳江的消息,女兒丟下一句:“她去死,就是逼我也去死!”
女兒:會理智對待感情
記:是不是覺得你媽媽跳江是在逼你?
林:是,我也不知道,很意外,送我走的時候沒有發現她不對勁。
記:你打算和他一起去打工?
林:是的,隔幾天可能會一起到重慶來打工,我會理智地對待這段感情。
律師:該男子不承擔責任
重慶百事得律師事務所凌忠實律師稱,該事件中,25歲的男子和年滿14周歲的女子林林是正常戀愛,如果沒什么后果的話,也不會承擔什么責任,但如果與不滿14周歲的女孩子發生性關系,不論她是否自愿,都屬強奸。
(白潤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