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位省級一把手曾任中央官員 官員交流成常態
中央與地方官員交流已成為干部交流的一種常態和趨勢。據公開報道不完全統計,十六大以來,中央與地方交流的省部級官員超過100名。目前31個省市區的黨委一把手中,16人有在中央國家機關或央企的任職經歷,超過一半。
《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的推動
國家行政學院汪玉凱教授對記者說,中央與地方干部交流并非新現象,但力度加大卻在十六大前后。據不完全統計,這輪人事調整中,中央與地方交流的省部級高官達到21名。如時任四川省委書記張學忠此前為原人事部部長,時任重慶市委書記黃鎮東之前為交通部部長。當時,多位黨史和行政管理專家在評點此輪干部調整時,都認為,中央與地方加大干部交流“成為一個明顯特征”。
早在1990年,中共中央就曾出臺《關于實行黨和國家機關領導干部交流制度的決定》,但據汪玉凱介紹,這之后實際例子并不多。
2006年《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出臺,其中第15條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省級黨政機關應當注意選調有地方工作經驗的干部,特別是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黨政領導班子中的優秀年輕干部到機關任職,同時,根據工作需要有計劃地選派機關干部到地方任職。正是從這前后,中央和地方的干部交流越顯頻繁。“現在可以說已經成為一種常態和趨勢。”汪玉凱說。
十六大以來省部級官員交流逾百人
據不完全統計,十六大以來,中央與地方交流的省部級官員超過100名。尤其是十七大前后,這交流一趨勢越顯頻繁。
2007年之前,每年交流的省部級官員在10名左右。2007年和2008年,均超過20名。今年前5個月,這一數字已達7名。最近的一次是湖南副省長徐憲平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發改委秘書長韓永文任湖南副省長。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省部級高官有從中央到地方,再由地方到中央的任職經歷。比如,河北省長胡春華此前曾任西藏山南地委副書記,1997年調任團中央書記處書記,2001年調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2006年再次回京任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到2008年調至河北。浙江省委書記趙洪祝則曾在內蒙古任職,后調至中央,再調至浙江。
記者統計,目前31個省市區的黨委一把手中,有16人均有在中央國家機關或央企擔任部級領導的經歷,超過一半,另外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慶黎曾任團中央工農青年部副部長,江蘇省委書記梁保華,曾在輕工業部政策研究室、辦公廳工作。與此對應,國務院27個組成部門的一把手中,則有15人有在地方黨政班子任職的經歷,也已過半。
近兩年交流力度還在加大
與省部級高官相比,廳局級、縣處級干部的中央地方對調交流則人數更多、密度也更頻繁。據吉林省委組織部的統計,僅2005年,就有35名中央國家機關交流和下派官員來到吉林。其中,擔任省長助理1人,省委和省政府副秘書長3人,14人任副市(州)長,15人任各綜合廳局的副廳(局)長,還有2人擔任國企領導。
同年,中央下派26名官員到黑龍江,正、副廳級干部占了絕大多數。黑龍江省委組織部干部調配處的信息顯示,一部分官員進入省委、省政府及各省級黨政機關綜合職能部門,出任省長助理、省委及省政府副秘書長、省委辦公廳副主任、人事廳廳長、交通廳副廳長等職務;另一部分則進入各地市(縣),擔任黨政領導班子的副職。
此外,當年中央國家機關還曾選派14名官員到遼寧。據此統計,僅僅這一年,中央國家機關派至東北三省的廳局級和縣處級干部就達75人。
汪玉凱說,不管是何種級別,顯而易見的是,為領導班子換屆做準備,近兩年的官員上下交流力度還在繼續加大。他同時認為,應該警惕官員的上下交流變成一種形式,變成官員“鍍金”的一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