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機場劫持人質勒索1億獲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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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9-7-17 9:42:55 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晚報
“2·19”機場劫持案主犯蔣俊因機場劫持女人質,索要1億元贖金,被雙流警方擋獲。(本報曾報道)經開庭審理后,雙流法院昨日當庭宣判,判處蔣俊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000元。
以前囂張求死 如今低頭不語
蔣俊是今年“2·19”雙流機場綁架案涉案嫌犯,今年23歲,四川鹽亭縣人,高中文化,3歲時隨父母到新疆,案發前一直在新疆居住和工作,主要從事電腦維修業務。
今年5月份,雙流檢察院以蔣俊涉嫌綁架將其起訴至法院。6月26日,雙流法院對此案進行了第一次開庭審理,審理中,蔣俊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坦言并不后悔想獲死刑,并口出狂言:“出來還會綁架李嘉誠……”然而,在昨日的當庭宣判時,蔣俊一改以前的囂張態度,一直低頭不語。
父母淚如泉涌 勸他改過自新
雙流法院認為,蔣俊在機場劫持旅客作為人質的行為已構成綁架罪,應依法追究蔣某的刑事責任。在案件中,蔣俊作為一個有刑事責任能力的正常人,為追求自己所謂的“大事”,購買了體育用發令槍及子彈,選擇人口較為密集的機場大廳作為案發地,開槍劫持旅客作為人質,蔣俊的行為不僅觸犯了刑法,而且性質惡劣,社會危害大。
為此,法院宣判蔣俊犯綁架罪,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000元。蔣俊對起訴指控的基本事實無異議。在法官宣布判罰后,蔣俊當庭表示,不會上訴,并稱會改過自新。
此時,他的父母也從新疆趕來旁聽了此案的宣判。在蔣俊被法警帶出的一剎那,他的父母淚如泉涌,握住兒子的手說,希望他好好改過,出來后重新做人。
案件閃回
劫持女人質 索要1億現金
今年2月19日晚上9時15分,蔣俊持槍沖進雙流國際機場出港大廳安檢待檢區,朝天連開兩槍后,劫持女乘客曾某,索要1億元現金。隨后,他劫持人質從安檢4號通道往隔離區內沖。
機場警方接到報案后,立即趕到將其制服。從槍響到蔣俊被制服,整個過程僅3分鐘,旅客和工作人員無人受傷。事后 ,蔣俊被雙流檢察院以綁架罪批準逮捕。
( 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