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新規設省級協調小組集中收容流浪狗
據東南新聞網消息 省政府出臺新規 將集中收容流浪狗
年底前,全省各地將適時組織集中治理狗患的行動。日前,省政府辦公廳發出的《關于加強養犬管理工作的意見》指出,為治理犬傷人、擾民等問題,我省將集中收容流浪犬,并組織捕殺病(死)犬等。
養犬管理將
設省級協調小組
近年來,社會上無序養犬引發的衛生、環境和治安等問題日益突出。此次省政府出臺該意見,是為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我省將成立省政府統一領導,由公安廳牽頭,農業廳、衛生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商局等部門參加的全省養犬管理工作協調小組,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群眾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的“四位一體”機制。
省協調小組將組織立法調研,著手制定我省養犬管理地方性法規。
城管負責沒收咬人狗
意見還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
根據意見,公安部門牽頭協調養犬管理工作,查處因養犬行為引起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排除有關部門在開展養犬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種阻撓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等。
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負責犬類狂犬病的疫苗免疫、監測,發放犬類免疫證及病犬、犬類尸體的無害化處置工作,發放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動物診療許可證等等。
衛生部門負責狂犬病疫情監測及疫病處理等。
城管部門或城市執法部門負責查處街面流動無證售犬行為和因養犬而破壞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組織捕捉和處置無主、棄養的犬只,收容流浪的犬只;沒收因養犬人約束犬只不當而傷人的犬只及非法從事經營性犬類養殖、銷售的犬只;接受、處理群眾舉報和投訴等。
工商部門負責對涉犬經營單位進行登記、監督管理等工作。
社區摸排養狗底數
年底前,各地將由當地政府統一領導,適時組織集中開展一次犬患治理行動。
將鎖定三大問題:一是狗破壞環境衛生等問題;二是非法犬類交易市場、街面流動無照售犬及犬醫院、犬用品商店超范圍經營等問題;三是狗傷人、擾民問題。
以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及居委會、村委會為主體,以社區為重點,開展文明養犬宣傳,引導群眾主動登記,摸排社區養犬底數。對群眾主動登記所有犬只,實行100%免疫。
對狗不實行拴(圈)養管理、不及時清理狗糞便、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嚇他人或驅使犬只傷害他人等違法養犬行為,將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集中清理街面無主狗、流浪狗。對流浪狗進行集中收容,組織捕殺病(死)犬并及時進行檢(免)疫和無害化處理。(海峽都市報 記者薛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