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法10年難產 各地突擊安保被批搞運動
核心提示:1999年,20多個代表團的150多名代表,提交了制定《校園安全法》的連署議案。但此后該法一直未見出臺。學者稱沒有法律明文規定,學校對于很多問題無管理權,可又不得不擔責任。此外,也有很多人擔心各地突擊安保為搞運動,過了風頭就不再有效。
中國日報網5月6日報道 4月28日,廣東雷州,一男子持刀砍傷16名師生。
4月29日,江蘇泰興,一男子幼兒園內持刀砍傷32人。
4月30日,山東濰坊,一男子小學內用鐵錘錘傷5人后自焚。
“一項重大政治任務”
五一長假剛過,北京很多接送孩子的家長發現,學校的保安升級了。
“校門口有穿警服的警察站崗,還有警車在一邊守著! 剛從學校接回孩子的李女士對本報記者表示。她有一個9歲的兒子,目前在北京市朝陽區一所小學讀書。“我可不希望南平那樣的悲劇發生在自己孩子身上。”
頻發的校園血案,令國家機器迅速動員起來。5月3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主持召開的“全國綜治維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將校園安全由社會問題上升至政治問題的層面。
“社會安全最重要的是人身安全,最讓人牽掛揪心的是孩子安全!敝苡揽翟诖舜螘媳硎尽K,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立即組織開展對學校、幼兒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的專項整治行動,公安機關要加強校園周邊治安巡邏,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創造良好治安環境。
周永康稱,各級黨委、政府要把維護學校、幼兒園安全“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切實承擔起第一責任”,“黨政一把手要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深入抓”。
但政府部門針對校園安全而陸續出臺的臨時舉措,多為應對突發情況,若想從根本上解決校園安全問題,尚需尋找一條治本之徑。
治本之策
“很多人擔心現在的一些舉措是搞運動式的,怕過了這個風頭,就不再有效了,我覺得這種擔心是有一定道理的!笔锥紟煼洞髮W教科院勞凱聲教授表示,政府應以這幾起連續發生的惡性案件為教訓,探討如何能夠建立一套有利于保護青少年的制度措施。
目前,中國現有的法律體系中,有關對在校學生合法權益的法律保護,散見于《憲法》、《民法通則》、《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和《教師法》之中。但是,這些法律中對在校學生合法權益的法律保護的規定既不具體,又存在著一定法律空白。
現行法律只能解決校園內的犯罪與治安的界定、處理,起不到前期預防管理的作用。尤其是在校園安全管理的全局問題如安全管理的責任、管理機構的設置和權力等方面,仍無明規。
其中,頗具代表性就是學校保安是否具有執法權的問題。以福建南平案為例,事后有遇難學生家長表示,學校沒有保安,是導致悲劇出現的重要原因。
按照現在的規定,大中專學校有保安設置,中學有保衛干部但以安全教育為主,小學目前只有專門負責治安管理的副校長,并沒有專門的保安力量。這就導致了一個尷尬的局面:學校并非執法機構,也無專業的安保力量,當學校面對對于諸多來自社會上的安全隱患時,常常處于無能為力之境。
“其實,學校對于很多問題無權管,可是又不得不擔責任!币晃恍iL說。
教育界人士認為,除了增強學校、家長以及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外,同時要從根本上解決校園的安全問題,必須通過校園安全立法,以法律特有的強制性、權威性,來規范校園安全管理行為。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就是這種聲音的擁護者,2005年3月召開的全國兩會上,他還專門提出過“關于制定校園安全法的建議”的提案。
據他說,自己在五年前提出這個意見時,也恰逢此前幾年連續出了幾起校園惡性案件。當時,教育部曾專門發布了一個《學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但是我感覺這個《辦法》,一個是分量不夠,一個是具體的界定不很清晰。在層級方面,它畢竟還只是教育部自己制定的一個文件,還沒有上升到法律的層級!敝芎橛顚Ρ緢笥浾呋貞浾f。
就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之下,周洪宇建議全國人大委托教育部牽頭,公安部、司法部及相關部門參與起草《校園安全法》,盡快啟動立法程序。
在他的這份建議書中,對一些現存的體制問題給出了回答。比如,明確寫明“建議該法應明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設有專門機構和人員管理校園安全,并且賦予學校保衛部門及工作人員一定的執法權”。
在他看來,制定這樣的一部法律,才是解決校園安全的“治本之策”。
難產的“校園安全法”
其實,持周洪宇類似觀點的人大代表,不乏其人。
1999年3月的九屆人大二次會議,武漢水利電力大學郭生練教授領銜湖北省代表團提交了相關議案;而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上,來自20多個代表團的150多名代表,提交了制定《校園安全法》的連署議案。在這次會議上,總計700名代表向大會議案組提交了21份關于盡快制定《校園安全法》的議案。
全國兩會結束后,全國人大內司委對校園安全情況作了專題調研,并召開有關部門參加的座談會聽取意見,組織了多次實地調研。
但調研結果發現,涉及校園安全的因素很多,比如學生在學校吃校餐中毒屬于食品安全問題,做實驗時受到偽劣試驗器材的傷害屬于質量安全問題,類似近期的校園血案又屬于社會治安問題。
“這么多內容,一部《校園安全法》你怎么寫,怎么寫得過來?”全國人大的一位相關人士表示。在他看來,遇到什么樣的校園安全的問題,就依照相應的現有法律來解決,“比如說最近發生的幾起,屬于治安案件,我們就應該在治安方面多采取一些措施”。
此后該法一直未見出臺。
不過,當2005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周洪宇提交上自己的建議時,對這個建議,主管的教育部曾表示了相當的認同。
2005年8月3日,教育部建議辦理“對全國人大十屆三次會議第5061號建議的回復”。其中,明確提出校園安全問題已經成為困擾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的一件難題,教育部高度關注從制度上和立法上推動此問題的解決。
“教育部和公安部均認為,制定校園安全法確有必要!痹谠摶貜椭性腥绱吮硎尽
據周洪宇介紹,教育部當時明確表示,將首先向全國人大提,如果全國人大層面的立法推不動,就盡量爭取能先行推動將校園安全問題納入國務院的行政法規立法計劃。
然而,五年過去了,《校園安全法》依舊沒有出臺跡象。
“我覺得《校園安全法》全國人大暫時不能立法的話,國務院應趕快出臺相關條例,這是目前可以做的!敝芎橛钤陔娫捘嵌苏Z氣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