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5至12月專項整治學校食堂食品安全
核心提示: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教育部于2010年5月10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從2010年5月至12月底,深入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增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識,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規范加工制作行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中廣網北京5月11日消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教育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要求,切實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教育部于2010年5月10日聯合下發《關于深入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從2010年5月至12月底,深入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堅持統籌規劃、科學安排、突出重點、綜合治理的原則,通過深化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進一步增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識,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規范加工制作行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達到使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顯著提高的目標。
本次專項整治分為自查、整改、檢查三個階段。《通知》確定了八項整治任務,包括嚴查學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責任制、是否具有餐飲服務許可證、環境衛生是否整潔、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是否有效、索證索票制度是否落實、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是否存在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
《通知》規定了十項工作要求,包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深入開展教育培訓、認真開展全面排查、加強重點品種檢驗、開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設、切實加強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嚴查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切實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報送、大力加強新聞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