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木集團原總裁宋山木涉嫌強奸女員工被批捕

宋山木在演講中。(資料圖片)
信息時報訊 山木培訓集團原總裁宋山木涉嫌強奸女員工一事,昨日有了新進展。記者從深圳羅湖區檢察院處獲悉,宋山木昨已以涉嫌強奸罪被獲準批捕。目前,此案已移送公安機關繼續偵查。此前,羅湖區公安機關于5月19日凌晨3時,將宋山木涉嫌強奸案移送羅湖區檢察院審查逮捕。
另據深圳商報報道,廣東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律師金焰認為,檢察院的批捕正式標志山木的案件由公安偵查階段轉為檢察院的審查起訴階段。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是一個月,對重大、復雜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金焰律師說:“這意味著檢察院將在一個月內向山木提起公訴,這個訴是公訴,也就是代表國家的。”對于受害人來說,受害人可以聘請律師參與,特別是法院階段,但是相對的訴訟權利比公訴人小很多。對于民事賠償來說,我們國家目前不支持刑事案件中的經濟損害賠償,因此受害人如果有物質損失的話,可以待刑事判決后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金焰認為,就本案來說,公安部門非常迅速地提交檢察院,說明偵查所采集的證據非常充足,而檢察院也迅速批捕說明檢察院也認為證據充足,沒有疑點。本案是否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女方所稱,宋山木系采取脅迫手段逼其就范,是認定罪與非罪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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