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不符合標準 被罰款10000元
12月26日,貴州宏科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黃平分公司因存在消防設施、器材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的違法行為,黃平縣消防大隊依法對該公司處人民幣1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黃平大隊消防監督檢查人員在實施監督抽查時,發現該公司承建的“龍語鼎城”1號樓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設施、器材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六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針對以上違法行為,大隊消防監督員當即填寫了《消防監督檢查記錄》,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場所立即改正違法行為。為嚴肅國家法律法規,維護法律權威,大隊經多方調查取證,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的情況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法對貴州宏科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黃平分公司處人民幣10000罰款的行政處罰。(張正特 喻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