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河縣為農村居民住房災害保險實行統一買單
據黔東南政府網消息 開展農村房屋災害保險,是推進防災減災工作落實的有效探索,2010年3月,劍河縣民政局代表縣人民政府與縣人保財險公司簽訂協議,為全縣51790戶農戶的住房統一進行災害保險,縣政府一次性繳納保險金150萬元。
協議規定,在保險期內,農戶保險住房凡因火災、爆炸、雷擊、暴雨、洪水、暴風、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飛行物體及其他控制運行物體墜落造成損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賠償額度按當地派出所、縣民政、消防等相關部門認定結果進行支付,毀損房屋最高理賠為7000元。
通過開展房屋災害保險,確立政府和保險機構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減輕國家財政壓力,轉變目前房屋災害損失補償過分依賴政府財政的局面;也可以改變由于國家財力有限,損失補償自己嚴重不足,受災群眾的經濟損失得不到及時有效補償的狀況。對維護災區穩定,加快災后恢復重建必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