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河為266名編制外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據黔東南州政府網消息 為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劍河縣日前發出通知,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必須為被本單位聘用并簽訂了聘用協議,但是未經人事編制部門納入編制的編制外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目前,劍河縣已有28家機關事業單位為266名編外用工人員申報、參加了機關事業養老保險。
通知規定,凡與縣機關事業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聘用人員,單位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按相關規定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按月申報繳費。對以個人身份在縣內參加了社會保險,現仍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編外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統一到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其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由縣人勞社保局、財政局按相關規定從就業專項資金給予補貼;縣人民政府批準聘請的編制外聘用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由縣級財政解決,各鄉鎮和各部門自行聘請的編制外聘用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自行承擔。同時規定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聘用人員戶籍屬農村的,可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屬城鎮居民戶口的,可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