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南11月22日正式啟動移動用戶攜號轉網
鳳凰網科技訊 11月22日消息,天津、海南兩地已于今日零時正式啟動移動用戶攜號轉網。轉出用戶均需經過轉出的運營商確認,以便核實沒有欠費或合約計劃未到期等各種情況。
根據工信部《關于啟動天津、海南移動用戶號碼網間攜帶實驗的通知》(工信部電管函[2010]508號),決定于11月22日凌晨開始正式啟動天津、海南本地網面向移動用戶的號碼攜帶試驗。
具體政策為,在天津,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的2G 用戶、3G 用戶,中國移動2G 用戶可以攜帶號碼轉移到中國移動TD-SCDMA 網;中國移動TD-SCDMA 專用號段157/188 用戶不能攜帶到其他網絡;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的2G 用戶、3G 用戶,以及中國移動2G 用戶之間可以相互攜號轉網。
根據工信部要求,此次試驗限于不同電信運營商移動網間號碼攜帶,涉及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三家運營商的移動網絡;涉及的移動用戶包括預付費用戶和后付費用戶;業務則包括電話業務、點對點短消息業務和多媒體消息業務以及其他可實現網間互聯互通的業務。
工信部表示,考慮到此次試驗牽涉面廣、技術性強、業務管理流程復雜,為了確保試驗平穩順利推進,試驗提供攜帶范圍限定在一個本地網內的移動電話號碼,即天津號碼攜帶試驗只對歸屬天津本地網內移動用戶開放,海南號碼攜帶試驗只對歸屬海南本地網內移動用戶開放。
工信部稱,天津、海南兩地將分別采取不同的移動用戶號碼攜帶方式,天津將實行雙向轉網政策,而海南則執行單向轉網政策。正式開通攜號轉網業務后均需執行實名制,且轉出用戶均需經過轉出的運營商確認,以便核實沒有欠費或合約計劃未到期等各種情況。
同時,攜出方的運營商受理用戶的申請時,以下情況可以拒絕用戶申請:一是對于實名制用戶,機主身份信息不符(攜出方只需比對姓名和證件號碼,或單位名稱和組織機構代碼);
二是用戶與攜出方簽約時間未滿,且用戶與該運營商協商沒有達成一致;簽約時間未滿只限于運營商提供了話費、終端補貼且有明確期限限制的合同,或用戶簽署了有明確期限限制的在網協議;
三是用戶與攜出方有話費糾紛,例如有欠費或帳務不清;欠費是指除申請日當期賬單外,尚未結清以前帳期的費用;
四是申請業務的號碼為已停機的號碼;
五是SIM 卡被偷/SIM 卡丟失的情況。
六是由于攜出方網絡故障而導致攜出方無法受理該申請。
據了解,在收費方面,天辦理號碼攜帶業務后號碼保持不變,但是要更換轉入方運營商提供的新卡,在號碼攜帶試驗期間不收取轉網費和卡費。從預約到辦理完畢的時間不超過兩個工作日。新卡生效時間為次日凌晨3:00以后。在過戶期間用戶仍將使用原運營商的網絡服務,并保證用戶的服務不會中斷。
有分析人士指出,從短期來看,會有一部分用戶因對中國移動的服務不滿而轉移到中國電信或者中國聯通。但長期而言,中國移動無論在網絡質量、服務水平還是品牌價值上優勢還是非常明顯,這將使弱勢運營商的用戶轉網成為自己的用戶。
所謂“攜號轉網”,是指移動用戶在不更換現有移動電話號碼的前提下,轉變現有電信運營商,而使用另一家運營商的網絡服務。此項工作之前已經過近三年的籌備,2009年1月份起,中國移動、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三大運營商就開始進行內部的網絡改造及技術調試,后來還在工信部電信研究院的組織下進行了互聯互通的測試。但啟動工作遲遲未正式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