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修改在美iPad商標訴訟書:稱蘋果非公平競爭
鳳凰網科技訊 北京時間2月28日消息,唯冠周一宣布,已修正了此前在加州對蘋果提起的“iPad”商標侵權指控,認為蘋果在獲得iPad商標時存在多種欺詐和非公平競爭行為。
唯冠修改訴狀的消息由總部設在紐約的Powell Tate公關公司發布,其在聲明中指控蘋果故意歪曲、隱瞞欺詐、欺詐利誘及不正當競爭。
唯冠稱,本次訴訟為2009年12月23日唯冠臺灣分公司與蘋果之間的交易提供了新證據,當時蘋果代理人刻意向唯冠臺灣方面隱瞞事實、打壓收購價格,因此,雙方在此基礎上簽訂的合約是無效的。一旦合約因欺詐事實的存在而歸于無效,在歐盟、韓國、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亞、泰國和越南的iPad商標權也將重新歸屬于其原始所有權人唯冠臺灣。
在起訴書中,唯冠還指控蘋果當初在購買"IPAD"商標權時時間緊迫,在與唯冠達成協議前,明知唯冠反對其使用近似商標,還有預謀地欺騙唯冠與其簽約。為了推進這起交易,蘋果雇傭了一個中介機構Farncombe公司及其行政董事格雷厄姆•羅賓遜(Graham Robinson),為購買唯冠擁有的IPAD商標權而精心策劃,但都是虛假的托詞。之后,蘋果還創立了一個特殊目的公司IP應用發展有限公司(IPAD Ltd.),并隱瞞該公司擔任蘋果代理人的事實。此外,“格雷厄姆•羅賓遜在幫助蘋果與唯冠談判的過程中,還使用了別名—喬納森•哈格里夫斯(Jonathan Hargreaves),這是欺瞞締約方的另一個表現。
唯冠聲稱,羅賓遜和蘋果蓄意誤導唯冠相信IPAD Ltd.,及其打算使用該商標權的意圖。
對此,羅賓遜反駁說,IPAD Ltd.之所以要競購該商標權,是因為其全稱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的首字母可構成IPAD。
此外,羅賓遜還被指控為在談判過程中回避唯冠的問題,當唯冠問到IPAD Ltd.的業務狀況時,他含糊的答道:“這是一家新成立的公司。我相信你可以理解到這一點訊息,因為這一公司尚未對外發布任何公開聲明,故此,我們還沒準備好公開其業務信息。正如我上一條信息所提到的,我能夠向你保證,IPAD Ltd.并不會與唯冠構成競爭關系”。
周一早些時候,路透社的報道中援引了專家們的評論,他們認為蘋果的秘密戰術將使其在防御唯冠訴訟的過程中處于不利地位。紐約商標權律師馬丁•斯維莫爾(Martin Scwhimmer)表示,蘋果的舉措就像是一場他未曾遇到過的詭計。
不過,其他專家相信,蘋果能夠以該商標所有權人不能夠直接起訴蘋果為由來對付唯冠。他們認為,法庭很可能發現,唯冠只有權起訴IPAD Ltd,而非蘋果。事實上,蘋果創立的特殊目的公司最終將商標權購入囊中。
2月17日,唯冠向加州法院起訴蘋果,試圖法院頒布iPad平板禁售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