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里市交警大隊四項措施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本港訊 (熊金風 記者 劉仙)2010年3月15日上午,凱里市交警大隊召開了大隊會議,傳達學習了凱里市公安局《關于認真貫徹執行<凱里市公安局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
據悉,凱里市交警大隊細化了警車管理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了警車保管和駕駛的職責,嚴禁非工作時間使用警車,嚴禁警車外借,未經批準嚴禁將警車交給非保管民警駕駛,嚴禁駕駛警車從事非警務活動,大隊要求執勤執法民警駕駛警車時嚴格按照交通安全法規定停放,進一步明確了警車禁止停放于各飯店、酒店、洗浴、歌廳等餐飲娛樂場所,堅決杜絕警車亂停亂放、飲酒駕駛等違法違規現象發生,凡是發現民警有酒后欲駕駛警車苗頭行為,或因管理不善警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大隊一律收回警車查明情況,并按照相關紀律制度層層追究駕車人、保管人和分管領導的責任。
通過一系列的措施,使凱里市交警大隊隊伍管理規范化建設真正落到實處,從而推動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確保了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