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縣榮獲2005——2008年度先進集體稱號
本港訊 (吳亞欄)5月18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表彰大會上,麻江縣榮獲“2005-2008年度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這是該縣始終堅持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穩定的工作思路,努力構建社會平安、政治平安、經濟平安、思想平安、人居平安“五大平安”工程,實現了綜治工作三年三大步,從合格縣到紅旗縣,再到模范縣的跨越。
2005年以來,麻江縣堅持將綜治創安工作與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同獎懲,嚴格執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制和重大案(事)件責任追究制。同時,堅持打防結合,牢牢駕馭治安局勢,針對城鄉各個時期社會治安狀況的特點,適時組織開展偵破命案、打擊“兩搶一盜”、“打黑除惡”、禁毒等系列專項斗爭,以創建“平安村(居)”、“平安單位”、“平安小區”、“平安樓院”等為載體,讓綜治平安知識進學校、進機關、進農戶、進家庭。率先在全省創造性提出建立接邊聯防機制這一構想并付諸實踐,有效控制了縣際、鄉際、城鄉結合部的社會治安局面。
三年來,該縣刑事發案率連年保持基本平穩,年發案總數均不超過260件,公眾對平安建設知曉率達95%、參與率達95.4%、認同率達到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