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天保工程”實施十年成效顯著
本港訊 (陸書明)自“天保工程”實施以來,黎平縣得到了國家、省、州的大力扶持,縣財政力盡所能縣級配套。經統計,1999年至2008年國家對黎平“天保工程”共投入資金10722.81萬元,取得了巨大社會經濟效益。根據貴州省第三次森林資源二類調查結果統計,黎平縣森林蓄積量1914.9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72.82%,森林蓄積居全省第二。
黎平縣根據省、州的要求,于2001年5月完成全縣森林分類區劃工作,將全縣558.1萬畝林業用地及坡度25°以上的坡耕地劃分為生態公益林區和商品林經營區,其中,生態公益林區區劃面積386.3萬畝,占林業用地的69.2%(包括禁伐區面積229.6萬畝,占林業用地面積的41.1%,限伐區156.7萬畝,占林業用地面積的28.1%),區劃商品林經營區171.8萬畝,占林業用地面積30.8%。禁伐區、限伐區、商品林經營區三者之間的比例為:41.1:28.l:30.8。2006年第三次森林資源二類調查對森林經營類型重新分類,全縣林業用地面積為518.1萬畝。第一次分類結果為重點公益林52.1萬畝,占林業用地的10.1%;地方公益林111.6萬畝,占林業用地的21.5%;商品林354.4萬畝,占林業用地的68.4%;重點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和商品林三者比例為10.1:21.5:68.4。
在實施“天保工程”之前,黎平縣一直靠“木頭財政”吃飯。全縣商品材采伐量在“九五”期間為年均12.8萬立方米。實施“天保工程”后,“十五”期間年均采伐量為2.5萬立方米,年均銳減10.3萬立方米,減幅為80.2%。
從“天保工程”實施之年起,黎平縣林業建設得到國家及省、州的關懷,同步實施了國家重點林業工程的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防護林工程等。這些工程的實施和推進,使全縣生態建設取得了跨越式發展。根據“天保工程”實施前1999年“兩區”調查數據和貴州省第三次森林資源調查數據結果對照,全縣森林覆蓋率由1999年的58.44%提高到2006年的71.82%,年平均遞增1.7%。有林地面積從1999年的371.3萬畝增到463.9萬畝。森林蓄積量由1999年的1100萬立方米增長到2006年的1914.8萬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