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安局以人為本 推出85項“民生措施”(圖)
本港訊 (張柯爾 記者 周亮 攝影報道)記者12月25日從州公安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由該局廣泛征集意見和起草的85條親民、愛民、保民措施(以下簡稱85條措施)正式頒布執行。措施明確取消了暫住證,降低了進城務工農民工落戶務工所在地門檻等。
據介紹,85條措施涉及執法規范、戶籍管理、出入境管理以及監督保障等,其中直接便民、利民的條款有65條。
措施降低了農民工落戶務工所在地的“門檻”,規定進城務工且戶籍在黔東南州內的農民工,只要在務工所在地務工滿半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用工合同以及不間斷交納社會養老保險半年以上的,都可到務工所在地落戶,戶口變更為非農戶口。在本地獲得州級、省級獲得“勞動模范”或其他榮譽稱號的外來人員,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等均可遷入本地。此外,新生嬰兒、被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單位正式錄(聘)用人員、大中專畢業生、投資商等,落戶本地或者辦理戶籍事宜,均可享受到相應的優惠政策。
措施簡化了群眾辦事的程序,如補辦丟失補領身份證,取消了登報聲明作廢的程序要求;取消了駕駛證丟失登報聲明和30天后補領的規定,對申請補領的48小時補發。措施在節約群眾辦事成本上也進行了較大的調整,如對于暫住人口只作登記,以方便管理,取消辦理暫住證和收取費用。
此外,措施在部分許可事項上規定可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如為進入黔東南考察、旅游的境外人員辦理簽證、居留許可等由原來的5個工作日“提速”到當日辦結;對公民赴港澳臺二次簽注時間由原來的5個工作日辦結縮短為當日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