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殘聯到榕江縣開展調研工作
據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 2011年5月18日,省殘聯副理事長陳健、省殘聯維權部副部長李海玉,在州殘聯副理事長唐顯軍、州殘聯康復科科長胡啟倫的陪同下到榕江縣對修訂《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立法進行調研。
《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是我省保障殘疾人公民權利的根本措施和基本法規。為進一步完善實施辦法,省人大決定對全省殘疾人工作進行調研。調研組一行在縣殘聯領導干部的陪同下深入縣特校實地調研,了解和掌握了該縣殘疾人事業發展情況,廣泛聽取基層殘疾人工作者工作完成情況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對今后工作的建議,同時詳細了解殘疾人遇到的實際生活困難。
在座談會上,聽取了該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殘疾工作的情況匯報,調研組對該縣殘疾工作開展情況給予了肯定,并指出,要解放思想、創新思路,扎實開展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逐步加快完善殘疾人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拓展殘疾人就業渠道和就業空間,改善農村殘疾人生存現狀,切實為基層殘疾人服好務。同時,要求殘聯做好地稅代征殘疾人保障金等工作,再接再厲,務實苦干,再創佳績,把殘疾人事業工作推向一個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