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林業系統干部職工清明期間嚴肅工作紀律
據黔東南政府網消息 隨著“清明節”的到來,全州已進入上墳、掃墓高峰期,傳統的上墳祭祀用火是引發森林火災的重大隱患。為確保清明期間森林生態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州林業局引起高度重視,并出臺文件將嚴肅干部職工清明期間工作紀律,對違反的直接責任人或單位領導將給予紀律處分。清明期間,州林業局還將組織督查組分赴各縣(市)開展明查暗訪,對違反紀律的將嚴肅查處。
一是帶頭嚴格遵守森林防火期野外火源管理規定,嚴禁攜帶火源上山和從事上墳燒香、繞紙、點蠟燭、燃放煙花炮竹、吸煙等一切野外用火活動,帶頭文明祭祖,做到上墳不用火、祭祀不冒煙。凡因林業干部職工及家庭成員違規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災的,在嚴格追究肇事者法律責任的同時,還要追究林業干部職工的責任。
二是嚴禁利用公車、公款進行上墳祭祖活動。
三是嚴禁參與他人上墳用火,嚴禁“見煙不問”、“見火不管”、“發現違規用火不查”行為發生。
四是嚴禁利用上班時間參加上墳祭祖活動。
五是堅守崗位,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和應急準備,嚴禁擅離職守、脫位漏崗。清明期間,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安排好足夠的備勤人員,森林防火應急分隊要隨時做好待命準備,確保及時妥善處置清明期間發生的森林火災。
六是保持通訊暢通,嚴禁關機停機,敷衍塞責。
七是確保政令暢通,嚴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