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通知:組織春游,學校要提前報批
金黔在線訊 昨日,省教育廳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學校組織學生春游要提前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同時,中小學要嚴格執行,一旦發生森林火災,一律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撲火的規定,確保學生安全。
通知明確:學校組織春游活動要報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組織郊游、野外活動時要嚴格禁止學生野炊、燒烤、燃放煙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全省各校要充分利用現有教材中有關消防安全教育的內容,安排時間上好森林防火知識課,教育學生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點火,發現火情要及時報告。學校要積極主動與家長聯系,加強對其子女的防火教育和安全管理。中小學要嚴格執行一旦發生森林火災,一律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撲火的規定,確保學生安全。
另外,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運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源頭管理,嚴格按照要求對接送學生車輛的駕駛人進行審查,駕駛人必須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嚴禁最近3年內任一計分周期記滿12分紀錄或者發生過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的駕駛人駕駛接送學生車輛;嚴禁證照不齊,或者車況不良的租借車輛運送學生。而且,各學校與借用車輛單位要簽訂正規租(借)車合同,明確各方責任。
同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要根據本地、本校實際,建立各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要嚴格信息報送制度,凡是在本地區學校內發生的突發事故和重大事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在做好應急處置的同時,必須在接到確切消息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情況特別嚴重的可以越級上報;對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責任事故的,以及發生事故瞞報、漏報的,必須嚴肅追究直接責任者和有關領導的責任,決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