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法院鄉鎮聯絡法官“生意火爆”
本港訊 (顧業成)“你是顧法官嗎?我是塔石鄉黨相村的,有一件事情向你咨詢一下。”“好的,請說。”“我哥跟一個包工頭做工,受傷住院,現在這個包工頭不理不探,醫院停藥了,請問怎么辦?”“你可以到法院起訴,申請先于執行。”這是11月7日(禮拜天)上午10時,榕江縣法院駐塔石鄉的聯絡法官與該鄉的一位農民的對話。
2009年,為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榕江法院在司法為民方面出實招,建立鄉鎮聯絡法官機制,在全縣19個鄉鎮分別派駐一名法官,要求聯絡法官每月深入所聯絡鄉鎮黨委、政府聯系工作一次以上,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指導鄉鎮司法助理員和村級調解委員會工作,開展非訴調解確認,解答鄉鎮及群眾的法律咨詢,協助鄉鎮化解重大疑難矛盾糾紛,開展巡回審判工作。為接受群眾監督和方便群眾聯系,該院還印制監督牌在鄉村站點上墻,制作法官名片分發到群眾手中,將司法為民、便民、利民、惠民落到實處。
此舉受到廣大干部群眾的好評,法官們的“生意”也“紅火”起來。截至今年10月,該院法官接聽群眾咨詢電話1000多個,深入鄉鎮、村寨880人次,就地指導人民調解215次,上門開展司法確認案件20余起,協助鄉鎮處理重大疑難和群體性糾紛23起,為農民工講法62場次,巡回審理案件228件,為當事人節約訴訟成本10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