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自制炸藥 釀出命案為逃懲罰 隱居11年
本港訊 (唐光新 實習記者 李麗娟) 福建一男子,攜帶自制炸藥,結果釀出命案。事發(fā)后,其潛入從江縣境,化名隱居了10多年。4月13日,福建警方與從江警方聯(lián)手,將其捉拿歸案。
據(jù)介紹,4月13日上午,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分局警方到從江縣公安局通報稱:南平市延平轄區(qū)有一涉嫌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長期化名住在從江縣光輝鄉(xiāng)轄區(qū),望從江警方協(xié)助抓捕。
從江警方獲悉后高度重視,立即召集刑偵大隊民警與延平分局警方共同研究抓捕方案,并決定抽出警力配合協(xié)助延平警方前往光輝鄉(xiāng)開展抓捕工作。13日9時30分,從江警方與福建南平警方驅車140余公里趕到犯罪嫌疑人藏身之地——光輝。最終于當天16時30分,成功將負案在逃近十一年的犯罪嫌疑人吳某抓獲,并連夜押回從江審理。
經(jīng)查,犯罪嫌疑人吳某(男,1973年6月18日出生,戶籍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qū))交待, 1998年6月10日晚,其攜帶數(shù)枚自制的土炸藥伙同張和平等人,到南平市延平區(qū)物資局被害人黃某的宿舍留宿,并將炸藥放在宿舍的桌子上,當晚,被害人黃某某因將炸藥誤放口中,導致爆炸,當場死亡。
目前,從江縣公安局已將犯罪嫌疑人吳某移交福建省南平警方。此案件還在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