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交警查獲一起“碰瓷”敲詐勒索案
本港訊 (特約記者 唐光新)7月9日下午14時29分,麻江縣交警大隊接到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的指令:在國道320線濫壩路段發生一起小貨車與自行車相撞事故,造成自行車上一人受傷,經送到麻江縣人民醫院檢查手部骨折,傷者方提出一次性賠償1萬元要求后,小貨車駕駛人蘭某向110指揮中心報警。
通過初步調查了解,此次事故案情與近期兩起在雙方私了傷者離開后駕駛人才到麻江縣交警大隊報警的案件非常相似,極有可能是利用“碰瓷”手段敲詐勒索。于是,決定由韋德黎副大隊長帶領5名民警組成專門調查小組開展調查。快速趕赴縣人民醫院對正在與駕駛人協商賠償的3名“傷者”及同伴進行控制,并將3人和報警人蘭某帶回大隊調查取證,在大量事實面前3名嫌疑人對利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進行敲詐勒索的違法供認不諱。
當日下午,麻江縣交警大隊將涉案的黃某(男、19歲,河南省扶溝縣柴崗鄉人,扮演傷者角色,其左手橈骨骨折系陳舊傷)、劉某(男、19歲,廣東省從化市城郊街光輝村人,扮演傷者同行的同伴,負責攔截可能逃跑的機動車)、鄧,某(男、15歲,湖南省永州市藍山縣人,扮演傷者同行的同伴)3人及案卷移送杏山鎮派出所,對此案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但經麻江縣交警大隊聯系近期到大隊報過警的兩名駕駛人對查獲的嫌疑人進行辯認,均指認不是與其發生事故的當事人,說明還可能有類似團伙在作案。麻江縣交警大隊將繼續加大巡邏力度,高度警惕,嚴厲打擊“碰瓷”等類似違法行為,創造和諧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