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分子 公捕公判大會麻江召開
本港訊 (記者 李麗娟)近日,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麻江縣人民法院、麻江縣公安局聯合在麻江縣汽車站召開公捕公判大會,對一批犯罪嫌疑人和罪犯分子進行了公開逮捕和宣判。
公捕公判大會由麻江縣人民法院院長尹貴賢主持。會上,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夏景卓作了重要講話;麻江縣司法局副局長周劍作法制宣傳講話。同時麻江縣公安局對羅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公開逮捕;麻江縣法院對李某某、田某某等四人進行了公開宣判。
2009年8月3日凌晨,李某、田某某、李某某潛入縣武裝部實施盜竊,犯罪嫌疑人撬門進入財務室,盜得軍用槍支(五四式)一支、子彈70發、軍用望遠鏡一副和現金200元。在盜竊過程中被民兵連長龍再軍發現后,李某某用隨身攜帶的催淚器向龍再軍噴射,致使龍再軍無反抗能力后與同伙逃跑。次日,三人在雷山縣城被抓。經審理,李某、田某犯盜竊槍支彈藥罪,犯罪證據確鑿、事實清楚,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李某某犯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罰金1萬元。
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對故意殺人犯龍廷幫進行公開宣判。龍廷邦,男,1979年出生,麻江縣下司鎮人, 2005年以來,龍廷邦多次向同村姑娘龍某某求愛,屢次遭到拒絕后,懷恨在心,并多次威脅龍某某。一天夜里,龍廷幫帶著準備好的匕首和手電筒進入龍某某的房間,看見龍某某已經入睡,就用匕首向龍某某頸部猛刺兩刀,導致龍某某失血過多休克死亡,事后,還對被害人龍某某的尸體進行奸淫。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一、二審裁決,判處龍廷邦死刑,剝奪權利終身,會后,龍廷邦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此次公判大會集中體現了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打擊各類犯罪信心和決心,有力地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為國家、集體、公民挽回了損失;為受害的人民群眾討回了公道;為維護社會秩序的和諧穩定和經濟社會的平穩快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